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株)Linkgenesis(linkgenesis.co.kr 以下简称"公司"或"Linkgenesis")遵守《通信秘密保护法》、《电信业务法》、《促进信息通信网络使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全力保护用户权益。
Linkgenesis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包含以下内容。
1. 需要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的服务
2.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方法
3. 个人信息收集及利用目的
4. 个人信息共享与提供
5.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6.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
7. 用户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8. 个人信息的技术性/管理性保护对策
9.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10. 告知义务
1. 需要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的服务
顾客申请以下服务时收集个人信息。
- 提问和回答
2. 收集个人信息的项目及收集方法
街道. 收集的个人信息条目
1) 提问和回答
- 必备项目:姓名、邮箱、联系方式
我呀。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公司通过以下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1) 顾客通过提问和回答等方式进行收集。
3. 个人信息收集及利用目的
街道. 咨询管理
以确认链接捷尼赛思提问和回答使用者的身份、确认咨询事项、联系、通知调查事实、通报处理结果等为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4. 个人信息共享与提供
Linkgenesis在"3.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及使用目的"中告知的范围内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事先同意,不得超出同范围使用或原则上不对外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1) 用户事先同意公开时
2) 根据法令的规定,或以调查为目的,根据法令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调查机关提出要求时
5. 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Linkgenesis拥有根据法令的个人信息持有、使用期间或从信息主体收集个人信息时得到同意的个人信息。在使用期间内处理、保留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及保留期限如下。
甲.Linkgenesis服务申请及管理截止到事业者/团体/个人服务解除为止,但是,
符合下列事由时,直至事由结束为止
1) 违反相关法令的调查、调查等正在进行时,直到相关调查、调查结束为止
2) 服务使用导致的债券、债务关系残存时,直到该债券、债务关系电算为止。
我呀。 根据相关法律拥有信息的理由
1) 根据商法、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等有关法令的规定,保存期限如下。
■ 合同或撤回认购等相关记录
□ 保存理由: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保存时间:5年
■ 货款结算及财物等供应相关记录
□ 保存理由: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保存时间:5年
■ 电子金融交易记录
□ 保存理由:电子金融交易法
□ 保存时间:5年
■ 处理消费者投诉或纠纷的记录.
□ 保存理由: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保存时间:3年
■ 身份验证相关记录
□ 保存理由: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
□ 保存时间:6个月
■ 客户成员 页面访问记录
□ 保存理由:通信秘密保护法
□ 保存时间:3个月
6.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
Linkgenesis在个人信息拥有期间的经过、达成处理目的等个人信息变得不必要时,将立即销毁相关个人信息。
甲. 销毁个人信息的程序及方法
1) 销毁程序
■ Linkgenesis选定发生销毁事由的个人信息,经(株)Linkgenesis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批准销毁个人信息。
■ 经过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拥有期限或即使达到了处理目的,仍需要根据其他法令继续保存个人信息时,将相关个人信息转移到另外的数据库(DB)或保存不同的场所。
2) 销毁方法
■ 以电子档案形式记录、储存的个人信息,采用不可再生技术销毁。
■ 纸质文件中记录、储存的个人信息用粉碎机粉碎或销毁。
7. 用户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
用户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法如下。
甲. 信息主体可随时对(株)Linkgenesis行使下列各项个人信息保护权利。
1)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
2) 如有错误等要求更正
3) 取消服务时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4) 停止处理要求
我呀。 根据第(甲)款行使权利,可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附件第8号格式,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FAX)等方式进行,Linkgenesis对此将立即采取措施。
二、信息主体要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错误等时,在完成更正或删除之前,Linkgenesis不得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
A.根据第(甲)款行使权利可以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受委托人等代理人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提交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第11号格式的委任状。
8. 个人信息的技术性/管理性保护对策
Linkgenesis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为确保个人信息不被丢失、被盗、泄露、变造或损坏,正在研究以下技术/管理对策。
一、技术性措施
通过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等的访问权限管理、访问控制系统设置、固有识别信息等加密、保安程序设置等,在网络上安全传送个人信息。
乙. 管理措施
通过内部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定期职员教育等,一直强调遵守Linkgenesis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9.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使用Linkgenesis服务时发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投诉都可以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申报。 公司会迅速对用户的投诉做出充分答复。
甲. Linkgenesis总管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为了处理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信息主体的不满及受害救济等,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姓名:金炳熙
职位:董事
电话号码:+82-31-422-3581
电子邮件: support@linkgenesis.co.kr
乙. 侵权救济办法
如果需要其他个人信息侵害的举报或咨询,请咨询以下机构。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privacy.kisa.or.kr / 无国号118)
■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www.spo.go.kr /无国号1301)
■ 警察厅网络安全局 (www.ctrc.go.kr / 无国号 182)
10. 告知义务
现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内容追加、删除及修改时,将从修改至少7天前开始通过主页的"公告事项"进行通知。 但是,如个人信息收集及利用、第三方提供等,用户权利发生重要变更时,至少提前30天告知。
■ 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6日
■ 施行日期:2018年09月06日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版本号:v1.1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最初施行日期:2018-09-06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最终变更日期:2019-09-06